地址:浙江省象山县爵街道新瀛路80号
电话:0574-65601336
传真:0574-65605343
邮编:315708
E-mail:cnxszzh@163.com
http://www.nbhdyr.com

宁波海达针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前言

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现制定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宁波海达针织印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针织印染纯加工企业。建厂时间1992年,现法人代表何琪,注册地址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爵路80号。生产周期为310天,联系电话为13606780388、0574-65601336;传真0574-65605343。2003年象山县人民政府授予“染整中心”,2006年通过宁波第一批清洁生产,2006年通过ISO9000和14000两个体系的认证,2014年5月获得国家工信部行业准入许可。2011年,建造一座中水回用处理量为10000吨/日。漂白和染色年加工最大能力45680t/a,100kg以上各类染缸53台,缸容量为43.42立方,配导热油锅炉YLW-1600MAII和YLW-8200MAII两台(其中备用一台)。排污总量控制核定指标:废水排放量为198.83万m3/a,CODcr总量为159.064t/a(按80mg/l计)SO2总量45.88t/a。染色产生的污水经清污分流后,浓的污水纳管由爵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负责水质因子监测,别的污染因子委托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

(二)厂区及周边环境情况

企业座落北塘工业区,爵溪街道新瀛路80号,建地面积约129亩,东首紧靠新建路,南面紧靠大宇路,西面紧靠荣兴、能通、元华印染企业。厂区内部现主要有染色车间5800平方和1600平方两座,漂白车间1428平方,后整理车间分二车间5100平方、三车间5600平方,水洗烘干车间1584平方。锅炉房一座700平方,高配一座1050平方,中水回用处理站一座占地9600平方。详见企业总平面示意图(另附件1)


附件1


(三)主要产品及原辅料

主要产品为客户来料加工,年加工能力45680t/a,消耗各类辅料煤11000吨/年,消耗电13243244度/年,新鲜用水3410000吨年左右,及工艺配套染料、助剂、元明粉、双氧水、烧碱等辅料。

(四)生产工艺

2、染色工艺流程


坯布→染色→脱水→开幅、剖幅→无张力烘干→定型→呢毯整理→拉毛

↓    ↓                  ↓        ↓        ↓     ↓

废水、噪声                水蒸汽     废气     噪声   粉尘

→磨毛→剪毛→验收→入库

粉尘




(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 、废气

(1)执行标准: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13号)单台出力每小时10吨以上(含)的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执行50mg/m3和200mg/ m3的限值,每小时10吨以下的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执行100mg/m3和400mg/ m3的限值。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导热油锅炉YLW-1600MAII和YLW-8200MAII两台(其中备用一台),燃煤过程会产生废气、烟尘,经旋风陶瓷式除尘器,在经废气WM-10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后,经42m高、直径0.85m的排筒排放,监测锅炉烟尘排放浓度为41mg/m3和二氧化硫32mg/m³,除尘效率约97.8%,脱硫率为74.2%。开幅定型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7mg/m3。

2、废水

(1)执行标准

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CODcr≤80mg/l。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染色车间内分为浓污水和轻污水,水沟采用砼现浇,浓污水直排到热能回收池,废水中热能回收后,再纳管排放到爵溪污水厂处理。轻污水(包括雨水)进入企业自建的中水回用提升泵站池。废水的排放量的最大值约6800t/d,中水回用处理能力最大约10000t/d,目前控制在6000t/d左右,回用水处理率稳定在35%。

3、噪声

(1)执行标准

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噪声源主要来自拉毛、漂白、染整、气泵等工序的设备噪声以及锅炉房的 风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4、固体废弃物

(1)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2)导热油燃煤锅炉主要产生锅炉房煤渣,锅炉煤渣生产量约1000t/a左右,煤渣经收集后协议供有关制砖企业;。生活垃圾产生量约600t/a,由爵溪环卫所协议处理,助剂、导热油等铁、塑料桶保存退供方回收。企业产生的可综合利用分类处置,危害固废(染料、助剂、内包装、废水污泥)分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1、废气

2、废水

3、厂界噪声

4、固体废弃物

二、监测计划

序号

类型

点位

因子

监测方式

分析方法

监测频次

1

废水

总排口

CODcr

自动

重法铬酸盐

每天

2

氨氮

自动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每天

3

BOD5

自承担手工

稀释与接种法

每月

4

PH值

自动

玻璃电极法

每月

5

悬浮物

自承担手工

重量法

每月

6

色度

自承担手工

稀释倍数法

每月

7

总氮

自承担手工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每月

8

总磷

自承担手工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每月

9

二氧化氯

污水厂委托

连续滴定碘量法

每月

10

AOX

污水厂委托

离子色谱法

每年

11

硫化物

自承担手工

碘量法

每月

12

苯胺类

自承担手工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每月

13

六价铬

自承担手工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每月

14

流量

自动

超声波反射

每天

15

废气

1号排放口

SO2

委托


每周

16

1号排放口

NOx

委托


每周

17

1号排放口

颗粒物

委托


每月

18

噪声

噪声监测点

厂界

委托


每季度

19

固废



委托



注意:必须增加流量指标。“监测方式”分为自动、自承担手工、委托附委托合同、见附件2)。


附件2




监测点位示意图:应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标注清楚气、水、噪声等监测点位。必须要有图例、指北针等内容(附件3)。


附件3



三、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

(1)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检测报告等。

(3)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施细则(二次修订)》(浙环发〔2014〕11号)、《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57-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要求开展运行维护。

(4)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进行。

(5)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四、监测结果公开及备案

(一)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及时限

1、对外公布方式:企业公司网站:http://www.nbhdyr.com/,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

2、公布内容: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监测时间、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

3、公布时限:

①企业基础信息和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应于变更后5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②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③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二)监测方案备案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向设区市环保局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