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达针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前言
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现制定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宁波海达针织印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针织印染纯加工企业。建厂时间1992年,现法人代表何琪,注册地址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爵路80号。生产周期为310天,联系电话为13606780388、0574-65601336;传真0574-65605343。2003年象山县人民政府授予“染整中心”,2006年通过宁波第一批清洁生产,2006年通过ISO9000和14000两个体系的认证,2014年5月获得国家工信部行业准入许可。2011年,建造一座中水回用处理量为10000吨/日。漂白和染色年加工最大能力45680t/a,100kg以上各类染缸53台,缸容量为43.42立方,配导热油锅炉YLW-1600MAII和YLW-8200MAII两台(其中备用一台)。排污总量控制核定指标:废水排放量为198.83万m3/a,CODcr总量为159.064t/a(按80mg/l计)SO2总量45.88t/a。染色产生的污水经清污分流后,浓的污水纳管由爵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负责水质因子监测,别的污染因子委托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
(二)厂区及周边环境情况
企业座落北塘工业区,爵溪街道新瀛路80号,建地面积约129亩,东首紧靠新建路,南面紧靠大宇路,西面紧靠荣兴、能通、元华印染企业。厂区内部现主要有染色车间5800平方和1600平方两座,漂白车间1428平方,后整理车间分二车间5100平方、三车间5600平方,水洗烘干车间1584平方。锅炉房一座700平方,高配一座1050平方,中水回用处理站一座占地9600平方。详见企业总平面示意图(另附件1)
附件1
(三)主要产品及原辅料
主要产品为客户来料加工,年加工能力45680t/a,消耗各类辅料煤11000吨/年,消耗电13243244度/年,新鲜用水3410000吨年左右,及工艺配套染料、助剂、元明粉、双氧水、烧碱等辅料。
(四)生产工艺
2、染色工艺流程
坯布→染色→脱水→开幅、剖幅→无张力烘干→定型→呢毯整理→拉毛
↓ ↓ ↓ ↓ ↓ ↓
废水、噪声 水蒸汽 废气 噪声 粉尘
→磨毛→剪毛→验收→入库
↓
粉尘
(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 、废气
(1)执行标准: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13号)单台出力每小时10吨以上(含)的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执行50mg/m3和200mg/ m3的限值,每小时10吨以下的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执行100mg/m3和400mg/ m3的限值。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导热油锅炉YLW-1600MAII和YLW-8200MAII两台(其中备用一台),燃煤过程会产生废气、烟尘,经旋风陶瓷式除尘器,在经废气WM-10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后,经42m高、直径0.85m的排筒排放,监测锅炉烟尘排放浓度为41mg/m3和二氧化硫32mg/m³,除尘效率约97.8%,脱硫率为74.2%。开幅定型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7mg/m3。
2、废水
(1)执行标准
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CODcr≤80mg/l。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染色车间内分为浓污水和轻污水,水沟采用砼现浇,浓污水直排到热能回收池,废水中热能回收后,再纳管排放到爵溪污水厂处理。轻污水(包括雨水)进入企业自建的中水回用提升泵站池。废水的排放量的最大值约6800t/d,中水回用处理能力最大约10000t/d,目前控制在6000t/d左右,回用水处理率稳定在35%。
3、噪声
(1)执行标准
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噪声源主要来自拉毛、漂白、染整、气泵等工序的设备噪声以及锅炉房的 风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达标率均为100%。
4、固体废弃物
(1)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2)导热油燃煤锅炉主要产生锅炉房煤渣,锅炉煤渣生产量约1000t/a左右,煤渣经收集后协议供有关制砖企业;。生活垃圾产生量约600t/a,由爵溪环卫所协议处理,助剂、导热油等铁、塑料桶保存退供方回收。企业产生的可综合利用分类处置,危害固废(染料、助剂、内包装、废水污泥)分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1、废气
2、废水
3、厂界噪声
4、固体废弃物
二、监测计划
序号 |
类型 |
点位 |
因子 |
监测方式 |
分析方法 |
监测频次 |
1 |
废水 |
总排口 |
CODcr |
自动 |
重法铬酸盐 |
每天 |
2 |
氨氮 |
自动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每天 |
||
3 |
BOD5 |
自承担手工 |
稀释与接种法 |
每月 |
||
4 |
PH值 |
自动 |
玻璃电极法 |
每月 |
||
5 |
悬浮物 |
自承担手工 |
重量法 |
每月 |
||
6 |
色度 |
自承担手工 |
稀释倍数法 |
每月 |
||
7 |
总氮 |
自承担手工 |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每月 |
||
8 |
总磷 |
自承担手工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每月 |
||
9 |
二氧化氯 |
污水厂委托 |
连续滴定碘量法 |
每月 |
||
10 |
AOX |
污水厂委托 |
离子色谱法 |
每年 |
||
11 |
硫化物 |
自承担手工 |
碘量法 |
每月 |
||
12 |
苯胺类 |
自承担手工 |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
每月 |
||
13 |
六价铬 |
自承担手工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每月 |
||
14 |
流量 |
自动 |
超声波反射 |
每天 |
||
15 |
废气 |
1号排放口 |
SO2 |
委托 |
|
每周 |
16 |
1号排放口 |
NOx |
委托 |
|
每周 |
|
17 |
1号排放口 |
颗粒物 |
委托 |
|
每月 |
|
18 |
噪声 |
噪声监测点 |
厂界 |
委托 |
|
每季度 |
19 |
固废 |
|
|
委托 |
|
|
注意:必须增加流量指标。“监测方式”分为自动、自承担手工、委托(附委托合同、见附件2)。
附件2
监测点位示意图:应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标注清楚气、水、噪声等监测点位。必须要有图例、指北针等内容(附件3)。
附件3
三、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
(1)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检测报告等。
(3)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施细则(二次修订)》(浙环发〔2014〕11号)、《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57-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要求开展运行维护。
(4)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进行。
(5)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四、监测结果公开及备案
(一)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及时限
1、对外公布方式:企业公司网站:http://www.nbhdyr.com/,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
2、公布内容: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监测时间、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
3、公布时限:
①企业基础信息和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应于变更后5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②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自动监测数据应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小时均值、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③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二)监测方案备案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向设区市环保局申请备案。